在各省、直辖市、地级市区域建立授权认证合作机构,达成要求并履行职责:
1、 拥有独立法人,接受国家部门的监管。
2、 独立开展招生与市场宣传。
3、 拥有组织开展培训的能力和方式。
4、 负责配合ICSA考试的宣传和组织工作。
5、 认真负责,独立对自身的运营承担责任。
6、 接受ICSA国际认证中国总部统一考核和管理。
在各省、直辖市、地级市区域建立ICSA授权考试中心,达成要求并履行职责:
1、 授权考试中心首先必须是授权认证合作机构。符合对其的相关规定。
2、 拥有独立的考试环境和承接考试的能力。
3、 负责学员考试工作的组织。
4、 接受ICSA国际认证中国总部统一监督和管理。
在中国大陆进行被授权项目的独家推广,达成要求并履行职责:
1、负责项目的培训体系、课程体系、教材、师资等体系的开发和管理。
2、负责项目的全国性认证体系建立和维护,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
3、负责项目的全国性认证体系建立和维护,开展市场营销和品牌宣传。
4、负责项目的培训和考试组织工作。
5、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、承办能力和资质。
6、接受ICSA国际认证中国总部的统一考核、监督和管理。
地址(Add):北京市丰台区搜宝商务中心2号楼703
电话(Tel):400 618 6078
邮箱(E-mail):ICSAorgus@outlook.com
下载并填好合作申请审核表,附上申请单位相关资质,按审核要求提交至ICSA。
经过初步确认后,申请单位根据相关文件及程序向ICSA提交书面申请报告
在收到申请报告后,ICSA对申请单位进行准入条件审核
审核通过后,ICSA与申请单位签定授权协议。
凡申报新课程的机构,按照程序向ICSA提供完备的课程资料,ICSA将组织专家委员会论证、评审,对所申报课程进行评估,并通过进一步的研发或增加ICSA专业课程,结合培训的最终目的最大化协调培训课程与ICSA认证的相关性,从而达到ICSA的认证要求。
课程合作机构如参与该项目运作,在获得批准的情况下,将优先享有该项目的全国独家授权或其他各级授权。同时课程合作机构将享有ICSA对该认证授权的最低价。
课程合作机构有权参与该项目的培训体系、课程体系、教材、师资等体系的开发和管理。根据课程设置,教材由各项目专家委员会组织研发,由ICSA指定出版社出版。并根据相关国家政策法规的调整和理论发展,实施教材的更新。
机构资信证明类文件
申请机构合法性证明材料,包括营业执照,法人身份证,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、办学许可证、机构章程、机构介绍等
填写ICSA合作申请审核表
申请机构需仔细填写合作申请审核表,填写完毕后交给ICSA客服提交审核。
签订授权正式合同
通过审核后,ICSA向授权机构发送保证金协议书及正式合同,双方完成签约。将签约后的合同快递回ICSA中国总部。
申请课程合作提供的专业性资料(申请授权机构无需提交以下资料)
1、申请认证的标准与鉴定办法 2、培训大纲和教材 3、考试样卷与题库
考试组织实施类文件
1、考试章程 2、考务管理规定
其他材料
1、填写《ICSA国际职业证书课程合作表》 2、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3、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
1、具备营业执照或办学许可,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;
2、有固定的不少于4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;
3、具有50平方米以上具备多媒体教学条件的培训场所;
4、设立相应的培训部门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;
5、提供培训工作相应的办公设备和办公条件;
6、在项目相关领域具有渠道和资源方面的竞争优势;
7、每年至少输送3期考生,有稳定的招生能力。

